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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贲道鹏发布时间:2021-10-21浏览次数:1719





苏联院研202112

 

 


有关分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137)精神,有关分院有10个项目被确定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9个项目被确定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详见附件1),现就项目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有关分院要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要按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上的承诺,给予每个课题不低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各项目组要以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为基础,对照《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要求》(附件2),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计划完成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任务书》纸质稿(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于118日前报至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电子稿一并报送。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学校社科管理部门意见”盖学校章,纸质稿一式3份报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各项目组应尽快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118日前将《开题申请表》(附件5)电子稿发指定邮箱,学院审批同意后举行开题论证会。开题论证会具体事务由各学校与学院协商一致进行安排。开题论证后两周内,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将修改完善后的开题报告(电子稿)、开题论证意见表扫描件(附件6)发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贲道鹏,联系电话:02583335112,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9号楼509室,邮编:210024,电子邮箱:lhxyjyc@163.com

 

附件1.2021年度有关分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开题申请表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开题论证意见表

        (附件至此一并下载.zip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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