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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发布时间:2022-05-27浏览次数:16

各分院: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近期印发了《关于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需符合《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要求(相关文件请从高等教育学会网站下载,网址:www.jsgjxh.cn)

2.申报成果限五年制高职研究成果。

3.成果时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纸质材料要求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本校科研部门审核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分院于6月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统一寄送至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电子稿发至邮箱juti22@qq.com,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2.参评成果所需评审费由申报单位统一转账至高教学会银行账户(详见《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并注明成果名称。

学院联系人:李颜如,联系电话:025-83335358,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9号楼508室,邮编:210024。

 

                       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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