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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学院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22

          苏联院研〔(2021〕7号

 

各分院、办学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 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3号)文件及教育厅相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学院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学院所有分院、办学点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的相关数据。

二、采集平台

学院自行研发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江苏联合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版(TJS-V2.21L)》(附件 1)。

三、有关要求

1.各分院、办学点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 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的数据采集工作机 制,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2.各分院、办学点要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各项数据,严格 按照数据实质和统计规范加以统计,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 和合规性。此次上报数据将作为省教育厅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 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主要依据。

3.数据采集平台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内 容,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教育 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时间段的相关数据。

4.各分院、办学点在对状态数据核实无误后,经学校主要领 导审核把关后,于10 月 9 日前将本校采集平台数据库文件电子 文档发至指定邮箱。学院将组织专人对各校上报数据库文件进行 审核。

联系人:沈银,联系电话: 025-83335148,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政编码:210024,邮箱: Ihxysjcj@163.com, QQ 群(群号: 370126520)。



附件: 1.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软件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版(TJS-V2.21L)

       2.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有关指解释

       3.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操作及填报说明

 

(附件请于9月10日后到QQ 群下载。)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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