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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26

苏联院研〔202110


各分院、办学点: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教职〔2020〕7号)和学院《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苏联院〔2019〕12号)精神,更好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加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学院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院所有分院、办学点。

二、检查方式与程序

本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与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自查阶段。各分院和办学点以《学院2021年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标准》(见附件1)为依据,梳理本校所有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形成每个专业的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主要经验和成绩、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同时提交《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2)。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阶段。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本专业所有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学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报告,并选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结合学校自查以及现场检查情况,提交学院现场视导的建议名单。

3.学院视导阶段。学院抽取部分学校开展现场视导。最终形成学院总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三、有关要求

1.各分院、办学点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总结、分析本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成绩、问题及整改措施。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既要总结归纳好的经验做法,更要直面存在的问题。每个专业自查报告总字数5000字左右,其中主要经验、成绩控制在1500字,存在问题2500字,整改措施1000字。

2.请各分院、办学点于10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电子稿按专业类别发送至学院相应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定邮箱(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应学校见附件3、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联系方式见附件4)。学院联系人:沈银。联系电话:025-83335148。邮箱:lhxysjcj@163.com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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