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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五年制高职专业点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发布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96

苏联院研〔2021〕11号


有关分院、办学点: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苏联院研〔2019〕17号),规范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在2020年核查、整改基础上继续推进专业点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查对象

2020年经学院检查不合格的143个专业点(名单另行通知)。

二、 核查内容

围绕《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要求,核查有关分院和办学点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建设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 核查方式与程序

本次核查采用学校自查及整改、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和学院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自查及整改阶段。各分院、办学点对照去年学院反馈的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梳理本校一年来整改情况,并形成每个专业的专业建设整改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整改效果、存在问题以及今后措施等。同时提交《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自评表》(附件1)。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阶段。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审阅对应分院、办学点整改情况报告,并重点开展现场抽查,形成本专业检查报告和建议核查名单报学院。

3.学院核查阶段。学院抽取部分学校开展现场视导,形成学院总体专业点核查报告。

四、 有关要求

1.各有关分院、办学点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总结本校专业建设质量标准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报告要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要重点阐述不达标事项的整改进展、与整改前对照情况、具体做法。既要总结整改效果,又要直面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个整改报告2000字左右,其中整改效果500字左右,存在问题1000字左右,今后措施 500字左右。

2.请各分院、办学点于10月25日前将专业建设整改报告及自评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电子稿按专业类别发送至学院相应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定邮箱(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应学校名单见附件2、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联系方式见附件3)。

3.学院联系人:沈银,联系电话:025-83335148,邮箱:lhxysjcj@163.com

 

    附件:1.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自评表

          2.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应学校名单

          3.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联系方式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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