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商务类专业协作委员会关于举行第七届网上创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学院商务类专业协作委员会关于举行第七届网上创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养五年制高职商务类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经学院商务类专业协作会研究,决定举办商务类专业第七届网上创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竞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初赛:各分院商务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在籍学生(年满18周岁)。
决赛:各分院根据初赛成绩推荐1-2名选手参加决赛。
二、参赛办法
各分院根据本校商务类专业学生网店建设、网店销售额等方面综合评定进行初选,推荐1-2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网络营销实践创业赛成绩以网店为单位统计,所有参赛选手只要在大赛规定的成绩统计截止日期(
三、竞赛时间、地点
初赛:
决赛:2016年10月中旬,地点:南京分院。
四、竞赛平台
淘宝网(www.taobao.com)。
五、竞赛内容
参赛学生在淘宝网独立开设网店或自建网店;进行网店设计、装修、维护与推广;进行网上营销、促销、售后服务,完成交易评价,实现预定销售目标;制作网店策划书、答辩及PPT制作。要求:网店销售商品必须遵守淘宝网经营规则,严禁发布非法、违禁物品。
1.确立网店经营主题、建立网店商品分类
(1)参赛选手需根据自己经营能力和商品进货渠道,确立网店经营主题。
(2)围绕选定主题挑选相关的产品组建网店并且设立相对应的商品分类。
(3)提醒各参赛选手应注重突出网店的经营主题和特色,避免创建综合类、百货类网店。
2.网店信息管理
(1)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要求,完整真实的添加商品基本信息、维护店铺介绍、促销信息等内容。
(2)各网店经营者必须真实发布配送及支付等相关服务公告。
3.网店页面美化
(1)参赛网店可以使用淘宝网提供的网店模板,也可以自行制作个性化网店页面。
(2)提醒参赛选手关注自制的页面设计质量、链接速度及准确性。
(3)各网店页面的内容不得包含中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内容、虚假的促销信息及服务承诺,凡网店内容涉及违法和侵权行为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选手自己承担。
4.网络营销
(1)参赛选手根据自己网店主题、所售商品特点及适应人群自主拟定线上线下市场推广方案及计划。
(2)参赛选手应定期对所开展的营销活动或市场推广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5.网店运营服务工作
参赛选手及时查看订单状态,及时做出真实、负责任的回应,并解答客户的各种咨询和疑问,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
六、评分规则
1.网店建设(12分)。
店铺LOGO(4分);店招(4分);促销广告(2分);商品分类(2分);
2.客户服务:(2分)
通过千牛及时与客户沟通,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要求参赛选手在与消费者或客户沟通时,按照《电子商务营销类就业能力与岗位实践实习实训手册》的要求:诚信待客、注意语言艺术及沟通技巧。处理客户投诉要及时、圆满。
3.信用评价(2分)
根据好评率高低计分,好评率100%得2分,90%-99%得1分。90%以下不得分。
4.经营业绩(60分)
在竞赛截止日期前,以成功交易订单、双方完成评价且无退货为准。
销售额 | 标准分 | 得分 |
1000元以下 | 10分 | |
1000-2000元 | 15分 | |
2000-3000元 | 20分 | |
3000-5000元 | 30分 | |
5000-7000元 | 40分 | |
7000-9000元 | 50分 | |
10000元以上 | 60分 | |
说明:严禁本校内同学间虚假的相互购买,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5.现场演讲(24分)
创业策划书10分,答辩10分,PPT演示文稿制作4分。
七、奖项设置
学生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参赛总人数的10%,二等奖为参赛总人数的20%,三等奖为参赛总人数的30%;对获一、二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
八、大赛组委会
1.仲裁组:学院学生管理处伍文老师。
2.裁判组:相关分院电子商务专业教师5-7人。
九、有关要求
1.各分院要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同时按照竞赛方案的要求做好竞赛各项准备工作。
2.参赛选手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决赛。
3.各分院在
联系人:张格宇 李涛 手机:15996910098 13776417160
E-mail:zhangy5819@163.com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类专业协作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