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学生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05-06点击数:2520

关于评选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学〔20169


 

 

关于评选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表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优良的班风学风,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6年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

2.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举止。

3. 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课85分以上,其它课75分以上)

5.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 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7.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团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符合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2. 担任班级、党团支部、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各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按照学院注册在籍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总数的2‰分配,全院共计382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民主推荐、校系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集体审核确定名单后在全校公示。公示结束后,需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事迹登记表”(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未经公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参评资格。

(二)学院对各校推荐上报的名单审核后,在学院网站(//www.wlhchat.com)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五、奖励方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学院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各校要在校园内认真宣传受表彰学生的优秀事迹,以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将学生“优秀事迹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

    表彰后的一年内如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应立即取消其所获荣誉,并追回荣誉证书。

六、报送时间

    各校请于201653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附件2)报学院学生管理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郭偌伶。联系电话:025-83335346

通讯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邮编: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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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6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6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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