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院学〔2021〕38号
各分院、办学点:
为促进学院五年制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21年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规范操作,严格秩序。
二、评选范围
学院从事五年制高职学籍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三、评选条件
1.连续从事我院学籍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从事该项工作。
2.爱岗敬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学院颁布的学籍管理规定,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四、评选办法
1.学校推荐。由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校内评选,确定1名推荐人,并进行公示。
2.报送材料。各校于11月12日前将《2021年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学院学生管理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学院评审。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开展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认真总结学籍管理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推荐。
2.实事求是,树立典型。各校必须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刘媛, 联系电话:025-83335349。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9号楼511室。
附件: 2021年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下载:附件:2021年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