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院学〔2021〕39号
各分院、办学点: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我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规范操作,严格秩序。
二、评选范围
各校具体负责我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1.连续从事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三年以上,且目前仍从事该项工作。
2.爱岗敬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3.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强,业务综合能力强。
4.勇于创新,工作作风严谨、细致,完成任务质量好,连续三年无差错。
四、评选办法
1.学校推荐。由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校内评选,确定1名推荐人,并进行公示。
2.报送材料。各校于11月12日前将《2021年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学院学生管理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学院评审。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开展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认真总结高教事业统计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推荐。
2.实事求是,树立典型。各校必须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确定典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刘媛 , 联系电话:025-83335349。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9号楼511室。
附件:2021年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下载:附件:2021年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