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2〕8号)要求,今年继续在学院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提高他们的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突出育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各办学单位要将诚信教育与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将诚信教育融入专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活动中,要积极发动全社会资源,邀请电信、金融、法律、公安等方面的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二)创新工作形式,抓住关键节点。各办学单位要在充分利用电台、报纸、期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基础上,引入微信、微博、网站、国家反诈中心APP等电子载体,抓住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国家资助政策。
(三)融入日常管理,确保活动效果。各办学单位要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使诚信教育入心入脑,有效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学院集中开展,其他时段各办学单位自主开展。
四、工作要求
各办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做到全员参与,使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个院系、每一位受助学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结束后,各办学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于6月6日前填报《2022年各办学单位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以PDF格式(加盖公章)和excel格式报送至邮箱654647337@qq.com。如有典型工作案例及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联系人:董自上;联系电话:025-83335357。
附件:2022年各办学单位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2022年各办学单位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