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管理处来源:学生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10-08点击数:2139


苏联院学〔202218 


各办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之中,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十四五”期间,学院将开展院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十四五”期间,学院创建100个融思想教育、实践体验、开放共享为一体、示范性的院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全面提升学院劳动教育质量。

二、创建要求

(一)基地规模。原则上院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可容纳不少于80名学生同时开展劳动教育实践。

(二)条件保障。有与基地运行项目、规模相适应,面积合适、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相对固定场所。原则上学农类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5亩,学工类和服务类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基地设施设备齐全、运转经费有保障,要有稳定的管理和指导团队,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

(三)劳动实践。院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价值取向,提高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劳动技能水平和劳动精神面貌。要根据基地性质和功能设计劳动实践教育内容,根据在校生规模和校内劳动资源统筹安排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教育,确保每位学生能真实参与劳动实践的各个环节,获得深刻的劳动体悟。原则上每生每学年劳动实践教育不少于1周时间。

(四)辐射影响。要面向所在市(县、区)中小学开展职业体验或劳动成果分享活动,有效扩大社会影响。

(五)组织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分管校长和主管部门明确,履行职责到位,管理有规章、活动有计划、过程有记录、工作有总结。

三、创建程序

(一)基地申报。各办学单位应按上述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符合标准可提交创建材料。

(二)组织验收。学院组织专家对办学单位院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成效进行评审验收。

(三)公布结果。专家评审合格的,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后公布。

四、有关事项

(一)各办学单位都应当参与创建工作,要适时成立院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建设与投入,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原则上院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需稳定运行不少于一学年。

(二)学院学生管理指导委员会应加强对各办学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办学单位应于202211月底前上报创建工作方案至学生管理指导委员会。学院统筹协调后于202212月底前公布各办学单位创建计划。各办学单位上报创建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和不少于30分钟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建视频(MP4格式,不大于500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学生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徐州经贸分院学工处金伟超,联系电话:0516-69851009,邮箱地址:405125636@qq.com;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3335359

 

附件: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实践基地创建申报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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