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切实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学生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资金及相关专项经费国库支付有关情况说明的函》(苏教财函〔2022〕66号)要求,从2023年开始,对于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的国家奖助经费不再由学院下拨给各办学单位,各办学单位须提早做好全年奖助资金的预测算,上报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省财政,由省财政直接分配到各办学单位。
各办学单位四、五年级学生全年的国家奖助经费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残疾学生免学费、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经费(含在校生入伍、毕业生入伍、退役复学、士官和退役士兵的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等。
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资助管理机构,切实加强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资助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年度国家奖助经费的预测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2023年各办学单位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奖助经费预算统计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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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学院各办学单位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奖助经费预测算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