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创建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管理处来源:学生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11-22点击数:2400

各办学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创建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评审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验收范围

根据学院“十四五”期间创建100个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的计划,今年组织对24所办学单位创建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详见附件1)进行评审验收。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12月20日前,有关办学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总结并进行自评。

(二)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底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三)2023年2月份公布评审验收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有关办学单位要在美育指导委员会和学指委协作组的指导下,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总结创建工作。

(二)有关办学单位于2022年12月21日前将“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评审验收申报表”(见附件2)、验收的各类支撑材料、艺术团演出视频或美术工艺类作品图片等电子材料发送至美育指导委员会,邮箱地址:965779274@qq.com。视频要求:视频MP4格式,不少于60分钟;图片要求:JPG格式,每张大小为1MB—5MB,像素清晰,不少于30幅。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备查。

美育指导委员会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19-82917022;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3335119。


附件:

1.2022年创建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的办学单位名单

2.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评审验收申报表

3.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评审验收评分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

2022年创建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的办学单位名单


序号

学校

艺术团名称

1

南京商贸分院

艺在指尖--手工艺术团

2

戏剧学校办学点

“毛毛虫”民乐团

3

“毛毛虫”合唱团

4

中华中专办学点

“华飞”艺术团

5

玄武中专办学点

北极星歌舞团

6

常州刘国钧分院

艺青春艺术团

7

常州艺术分院

NCA现代实验艺术团

8

扬州技师分院

扬州技师分院艺术团

9

徐州财经分院

集美艺术团

10

徐州经贸分院

剪纸非遗文化传承艺术团

11

模特艺术学校办学点

江苏模特艺术学校舞蹈艺术团

12

运河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

“心悦”女子合唱团

13

镇江分院

领韵艺术团

14

盐城技师分院

合唱艺术团

15

无锡机电分院

“匠心传承非遗艺术团”

16

宜兴分院

“彩虹”艺术团

17

无锡汽车工程分院

儒艺合唱团

18

苏州评弹学校办学点

苏州评弹学校实验演出团

19

南通分院

沉香舞蹈社团

20

如皋中专办学点

纤纤手工艺术团

21

淮安分院

天青艺术团

22

泰兴分院

“银杏”艺术团

23

靖江中专办学点

“扬帆”艺术团

24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艺术团


附件2

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评审验收申报表

办学单位名称:

艺术团名称


艺术团

学生人数


管理团队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学专业

学历

职务/职称

艺术团团长







指导老师



















申报说明(重点围绕创建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的典型做法、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不超过3000字,可另附纸。)

各办学单位审核意见




分管校长签名:学校(公章):

日期:


江苏联院审核意见





学院(公章):

日期;




附件3

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评审验收评分表

学校名称:             验收项目:             自评得分:                   专家评审得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自评

得分

专家

评审

得分

评审验收方法

组织

管理

20分

组织领导

有校级领导分管艺术团工作;

主管部门责任明确,履行职责到位;

有健全的艺术团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职责明确。

5分



查验材料


管理机制

有规范全面、操作性强的艺术团章程和管理制度;

艺术团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

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

年度总结全面具体、结果可检验。

10分



团队规模

有稳定的管理、指导和展演团队,原则上不少于30人(含团长和指导教师)。

5分




条件

保障

15分

设施设备

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面积合适,功能齐备的固定排练、活动场所,器材设施配备充足,能满足日常教学和活动要求。

5分



现场检查

师资力量

有本校在职专业教师负责组织艺术团日常训练和演出等业务指导,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区(县)及以上相关艺术专业培训。

5分



查验材料

经费保障

有基本满足艺术团活动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5万元,能多渠道筹措活动经费。

5分



作品

打造

25分

作品要求

排练的作品适合学生,形式丰富、风格多样;

艺术团节目体现文化传承,符合文化发展方向,彰显时代精神,体现民族性、融合性和世界性。

10分



查验材料与现场检查

作品数量

有若干传承的特色精品节目或作品;

有若干积极创作体现时代风貌、校园特色和职业精神的新作品;

近三年有不少于2个精品节目或作品参加省、市、区(县)艺术展演。

15分



艺术

实践

25分


建设成果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包括演出、展览等。

10分



查验材料

每年举办专场演出或美术工艺类作品展,演出时长不少于40分钟,美术工艺类作品不少于30件。

15分



社会

服务

15分

展演交流

能充分利用艺术团高水平师资与艺术资源,与当地中小学、社区或者企业合作,进行艺术交流及公益演出。

5分



查验材料

示范

宣传

每年开展校外展演活动1场以上,有效扩大艺术团社会影响力;

艺术团进中小学、社区、企业等开展公益讲座、培训;

展演活动被国家级、省、市(县)级、校级媒体报道。

10分




注:

1.以上评审验收体系中,所需材料均为2020-2022年期间的。

2.评分指标的分值为该档的最高分而非必得分。学校自评和专家评审验收时,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分值,分数只能等于或小于每档的最高分值。

3.办学单位开展自评的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校提供的材料和现场检查进行评判。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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