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报送2023年春季学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资助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23年春季学期各办学单位四、五年级学生资助数据,包括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等各项经费支出金额和受资助学生人数。
二、相关要求
(一)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全年要提取事业收入经费6%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各办学单位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资助经费足额提取使用。
(二)各办学单位要认真填报《2023年春季学期国系统各校资助数据填报表》(附件1)和《2023年春季学期国系统各校资助数据填报模板》(附件2),按要求规范上报数据,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各办学单位于5月16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的PDF文件)、附件2(电子版)上报地区资助工作负责人。
(四)各地区资助工作负责人于5月20日前,将核对无误的地区汇总材料和《2023年春季学期国系统各地区资助数据汇总表》(附件3)上报学院。
联系人:董自上,联系电话:025-83335357。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国系统各校资助数据填报表》
2.《2023年春季学期国系统各校资助数据填报模板》
3.《2023年春季学期国系统各地区资助数据汇总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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