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院〔2024〕6号
各办学单位:
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指委”)成立以来,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适应工作需要,推进学院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学指委职能和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协助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项目培育、交流、评估等工作,为学生工作提供指导、咨询、服务。
3.协助学院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教科研和教学资源建设等,指导办学单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4.协助学院组织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活动,组织相关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办学单位推进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工作。
5.协助学院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籍学历管理、资助育人等工作,指导办学单位推进相关工作。
6.协助学院开展招生、就业、创新创业管理、对外合作等指导性工作,指导办学单位推进相关工作。
7.协助学院组织相关工作师资培训,指导办学单位加强相关工作师资队伍建设。
8.接受学院委托,对学生工作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开展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一)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伟
副主任委员:郭偌伶
委员:崔琪、苏爱根、姚丽霞、万军、李进、孙兵、程永清、郝云亮、吴栋、王劲、李乐、占百春、姜汉荣、张勇、张伟斌、梅向东、宋思运、汤涛、刘炜杰、韩永胜、周乐山、朱增力、莫剑中、杭国金、姚峰、徐国明、李小蔚
(二)专门指导委员会机构及名称
1.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及主任委员:南京财经分院崔琪(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单位及副主任委员:扬州技师分院苏爱根(党委书记)、张家港分院姚丽霞(校长)、南通分院万军(校长)
委员单位:武进分院、无锡卫生分院、盐城技师分院、无锡机电分院、海门分院、徐州财经分院、无锡交通分院、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
秘书长:南京财经分院丁金凤(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副秘书长:扬州技师分院林峻(副院长)
2.体育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及主任委员:无锡交通分院李进(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委员单位及副主任委员:玄武中专办学点孙兵(党总支书记)、淮阴商业学校办学点程永清(党委书记 校长)、苏州建设交通分院郝云亮(党委书记)
委员单位:江宁分院、常州刘国钧分院、金陵分院、如东分院、江阴中专办学点、太仓中专办学点
秘书长:无锡交通分院耿兴华(副校长)
副秘书长:玄武中专办学点瞿坤鸿(副校长)
3.美育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及主任委员:常州艺术分院吴栋(校长)
副主任委员单位及副主任委员:常州旅游商贸分院王劲(校长)、模特艺术学校办学点李乐(党委书记 校长)、苏州分院占百春(党委书记)
委员单位:淮安技师分院、连云港工贸分院、无锡立信分院、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戏剧学校办学点、传媒学校办学点
秘书长:常州艺术分院陈俊贤(副校长)
副秘书长:模特艺术学校办学点王明志(副校长)
4.劳动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及主任委员:通州分院姜汉荣(党委书记 校长)
副主任委员单位及副主任委员:中华中专办学点张勇(校长)、镇江分院张伟斌(党委书记)、常州技师学院梅向东(党委书记)
委员单位:无锡卫生分院、淮安分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宿迁经贸分院、泰兴分院、莫愁中专办学点
秘书长:通州分院王晓红(副校长)
副秘书长:中华中专办学点曹寅(副校长)
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及主任委员:徐州经贸分院宋思运(党委书记 校长)
副主任委员单位及副主任委员:南京工程分院汤涛(党委书记)、宜兴分院刘炜杰(党委书记 校长)、淮安生物工程分院韩永胜(党委书记 校长)
委员单位:南京卫生分院、扬州分院、盐城机电分院、常熟分院、苏州工业园区分院、靖江中专办学点
秘书长:徐州经贸分院张传娟(副校长)
副秘书长:南京工程分院朱保华(副校长)
6.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及主任委员:金陵分院周乐山(校长)
副主任委员单位及副主任委员:南京分院朱增力(副校长)、无锡机电分院莫剑中(校长)、常州旅游商贸分院杭国金(副校长)
委员单位:南京财经分院、徐州医药分院、苏州工业园区分院、南通卫生分院、海安中专办学点、连云港中专办学点、淮阴商业学校办学点、盐城生物工程分院、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办学点、镇江分院、泰州机电分院、宿迁高师办学点
秘书长:金陵分院苏娅(副校长)
副秘书长:无锡机电分院吴艳瑾(副校长)
7.对外合作交流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及主任委员:南京财经分院姚峰(校长)
副主任委员单位及副主任委员:南京工程分院汤涛(党委书记)、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徐国明(党委书记)、连云港中专办学点李小蔚(党委书记 校长)
委员单位:南京分院、南京卫生分院、南京中华中专办学点、无锡立信分院、徐州财经分院、常州旅游商贸分院、苏州建设交通分院、太仓中专办学点、南通分院、盐城机电分院、扬州分院
秘书长:南京财经分院朱辉(纪委书记)
副秘书长: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束永平(校长办公室<对外交流中心>主任)
三、工作要求
学指委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专门指导委员会要按照学指委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工作举措,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专门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单位要协调片区、办学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专门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各办学单位要积极参与支持学指委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为五年制高职学生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