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管理处来源:学生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05-21点击数:614

各有关办学单位:

经研究,定于64-5日开展2024年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验收前,专家线上查看有关办学单位创建材料汇编、验收申报材料等;验收时,专家通过听取汇报、观看创建成果视频、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评判,给出验收意见并现场反馈。

二、验收时间和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528日—63日,专家线上查看资料;528日,学院组织召开验收工作线上布置会;64-5日,学院组织专家线下验收(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承办单位:传媒学校办学点、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无锡交通分院、南通分院。

三、有关要求

(一)有关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时间安排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参加验收。

(二)验收材料要求。验收前须提供《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验收申报表》《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创建材料汇编》《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验收评分表》(自评)、艺术团创建成果视频。

具体要求:1.视频材料能够全面展现学校艺术团创建成果,综合型艺术团和单一型表演类艺术团至少包含3个舞台作品,单一型设计类艺术团至少包含30件作品;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2.除视频文件外,其余需提供的文件均用PDF格式,不超过100M。其中申报表和评分表(自评)需要加盖学校公章,创建材料汇编对照《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创建佐证材料清单》。

(三)材料提交要求。531日前,创建单位将完善后的验收材料在百度网盘中更新。三个文档分别以“办学单位名称+申报表”“办学单位名称+自评表”“办学单位名称+佐证材料汇编”命名。

(四)师生问卷要求。创建单位随机安排不少于50名学生(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和不少于20名教师(不限于艺术团指导教师)于531日前完成问卷调研,问卷调研链接由各组联络员对接学校。

(五)现场汇报要求。现场汇报要根据创建要求全方位展示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创建过程和成果(用PPT演示)。创建工作汇报不超过20分钟(含一定时长的视频展示)。

四、其他事项

(一)528日下午16:00召开验收工作线上布置会,创建单位分管校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学院联络员、承办单位联系人参加,腾讯会议号:321-979-466

(二)创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由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到验收承办单位汇报创建情况,接受专家提问和验收情况意见反馈。

(二)验收承办单位联系人于530日前,与学院各组联络员对接,做好验收工作衔接,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位专家、联络员以及创建单位有关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回单位报销。

学院联系人:刘媛,联系电话:025-83335119,手机号码:18851858059。学院美育指导委员会联系人:夏成晨,联系电话:0519-86197022,手机号码15190542527

 

附件:2024年院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验收安排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4521日   


下载: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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